父母离婚时协议把房子的产权归我,父亲再婚并生有一孩子,请问这个孩子以后会和我共同享有这栋房子吗?

现在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当初他们离婚时,协议书上说的父母享有出租权和使用权,在父亲百年之后,这个权利还存在吗?是否会继承给这个再婚后的孩子?

首先,如果你们父母是通过法院达成的离婚协议,那么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是不可以再将此房子做其他的用途的。继承是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如果这个房子给了你,就不属于他生前的财产,继承人不能予以分割。
如果是通过民政局,那么在一年内,如果你爸爸对离婚协议分割内容反悔,那么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割,将属于他那一部分的房产分割出来。如果过了一年,那么就没有这个权利。
我不知道你父母离婚时归属到你名下的房产有没有过户,如果没有过户我建议你尽快过户,因为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虽说是2人的离婚协议但是不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房子上写的是你父亲的名字,那么他还是可以将此房子卖给不知道你父母离婚协议内容的第三人,而第三人只要支付了合理的价款,你就要不回房子了,最多只能请求卖这个房屋的人,(可能是你父母,也可能是你母亲)给你相应的补偿。
所以,为了避免各种各样的麻烦,如果房子还没过户,建议你尽快去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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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7
房子是你的,产权归你的,不是父母任何一方的财产婚后的孩子无权继承。
第2个回答  2011-08-22
房子属于你父母的婚姻财产,也是共同财产 离婚后最好过户到你的名下,能避免很多麻烦 如果你父亲再婚如果他有之前的共同财产部分就可以由你的继母和她的儿子继承,同时你也有继承权,他们结婚以后你父亲的财产部分,你和她儿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第3个回答  2011-08-16
房产——不动产以产权的实际转移为赠与完成的标志。
房产证已经改了你的名字,也就是说房子已经过户了,那么你父亲现在已经是不能反悔了,除非协议要求的附加条件你不予满足,比如不许他住,那他可以收回。
也就是说,这个房子现在是你的,产权是你的,使用权是他的,但是使用权不能算遗产,就好像我们在外面租的房子,我是不能把它当做遗产转移给别人的,也不能说因为我租了你的房子,以后你就只能把房子租给我的小孩。
第4个回答  2011-08-16
依现在法律来说..这房子就是你的了..跟那个孩子没关系..父母只能享有出租和使用..但这两种权利是不能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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