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国银行永安支行的员工家属,听我爱人哭诉,因她未完成行里的揽储指标,银行领导责成她及排位后五位的员工写检查并且到全行员工大会上宣读,并且若连续四次完不成指标,将予以解聘辞退,这可是不择不扣的人身攻击及侮辱,我想问问他们这样做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作为员工家属如何进行维权
难道就没有一个部门可以管管这种行为吗?
官官相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