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能提供被告房产合同的房产是否能强制执行?还需要提供其他什么手续?

被告欠款联系不到,只知道他有套房产,但只有合同没有房产证,合同原件我有,想申请法院执行他的这套房产,不知道可以不?还需要提供其他什么手续?

没有办理房产证,不影响查封执行。但是如果该套房屋为债务人生活必须,则不能强制执行。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套房屋是债务人购买,占有且并非其唯一住房,通知法院执行庭即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第十条 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第十九条 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7-11
  申请强制执行的对象必须是被告的合法财产,如果没有房产证,必须有证据证明房子属于被告。  
  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1份(申请人本人签字或捺印)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3、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只有一审的需要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调解书也需要)
  5、有法定(指定)代理人的,另提交:
  (1)法定(指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2)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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