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需要都长时间?

如题所述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 审查立案人民法院接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应审查该申请执行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否齐备内容否明确被执行人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 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规定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强制执行
(3) 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单位和人
(4) 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应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机关
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10-25
一个月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5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10-25
两天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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