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的职员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中国农业银行从国有独资银行改制为股份制银行后

中国农业银行的职员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中国农业银行从国有独资银行改制为股份制银行后,是国有公司还是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如果农行职员职务犯罪,主体身份是什么?
2001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改制后是否属于该批复中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其仍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农行进过改制仍然是国有企业,属于我国刑法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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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3
职务犯罪,表明是利用所具有的银行职务所犯的罪,其主体是银行工作人员,现在银行是独立的法人经济体,所谓的国家工作人员一般是指政府工作人员的,这里的区别的是银行工作人员的工资是金融企业自己发的,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发的!前者是雇佣关系,后者不是雇佣关系!
第2个回答  2011-08-11
银行改制后就是公司法人了,如果是普通职员犯罪的话就是普通主体!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11
贪污,改制后,也是国家控股。
第4个回答  2011-08-25
求助!!!我弟弟审核不严,导致他人从农行贷款20万,现被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起诉!检察院定性准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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