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签了合同,还没上班。现在收到另一家公司offer,工资比上家高,现在能不能去另一家公司?

签合同的时候,一些资料(主要要是辞职证明,其他是复印件)被拿走了。还有会不会出现违约的情况?会不会被他告啊?

合同约定有试用期吧?
试用期只要提前3天辞职就是合法的
建议你不要着急辞职,先干一段时间,感觉一下公司环境和气氛、文化,如果不满意再辞职,到时候有更充分的理由,对该公司可以交待,你也不必留遗憾

另一家公司提供offer,你暂时不要拒绝,就说考虑一阵,如果真看好你一般都会同意给你一段时间考虑的
工资是很重要,工作顺心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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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1
您好,您和单位签订合同,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您只能走离职程序,提前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您擅自离职造成单位损失,单位可以主张赔偿。
第2个回答  2011-08-11
你得提出辞职 拿到离职证明 毕竟签了合同 是有法律效力的
第3个回答  2011-08-11
可以啊,有什么不可以的劳动自由

参考资料: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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