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课玩手机,被 班主任发现了,他说:收了你的手机就脏了我的手。 这是人格侮辱啊!
于是我去找校长,校长说:你以前打过架,如果再纠缠不清就给你处分。
怎么办?找校长都没用。如果我去找教育局的话,我会不会被处分啊?
我目前高三,高一时候和人打过架,但是私下里双方都和平解决了。
我还没找过教育局,但是如果我去想教育部门反映或者找法院甚至是媒体,我会不会因此而吃一个1年前的处分? 处分满一年的话可以在校观察消掉,但是如果他现在给我处分,那就消不掉了。 而且那个校长还说:”学校可以包容你,听的懂吗?“
我真是气死了
校方这种做法也是过分了,我建议你向家长寻求帮助,不能因为你之前的一次错误,成为以后老师、校长威胁你的理由啊
追问我还是放开点吧,如果我去法院一定能讨个说法的,不过还是懒得了,过去就过去算了。
我父母也没办法,文化程度比较低。 如果下次再有这种事发生的话,说什么我也得刚到底了。
谢谢你,你的话我听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