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旧房产证上的户主是母亲的,合同上是父亲的,母亲以去世,怎么过户

今年房屋拆迁旧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母亲前年去世,新房屋合同上是父亲的名字,选房的时候需要上交旧房产土地证,房管局的人说需要过户,新合同和旧的户主对应不起来,我问拆迁办说到公正处花200快就行,今天我去公正处问说必须是继承。收费还是市场价的百分之二,我想问下如果这个旧的房产土地证没上交,这新的能办下来?如果必须过户,向我这种情况到底需要怎么办,怎么收费!
财富值不多,希望明白人或者是有我这样经历的人给我个准确答复,谢谢大家了

第1个回答  2011-08-25
首先先继承,继承后变更户主名,然后才能办理以后的手续。继承有个3%的继承税要缴。当然,有你父亲在,那么在你母亲名下的一半财产是属于你父亲的,只要对你母亲那部分的遗产进行分割后,将你母亲的名字变更到你父亲或你们共同约定的一个人的名下就可以办新房产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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