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二手房,房主要付全款,我想货款,房主说先让我凑齐全款,委托到我亲属名下,再让我办贷款行吗?

想买个二手房,房主是外地的,想要全款,但我想贷款,由于年底,贷款周期长,中介说,可以让房主和我的亲属做个委托公证,我先凑齐全款给房主,这样房主拿到钱,就可以回去,我再过户和贷款,就用委托公证,不用原房主来了,这样可行吗?有没有风险,原房主有没有权撤销公证,或者再补房证。在线,急等

第1个回答  2013-12-09
我是律师,这个只要写好合同,签好手印,不会出什么危险的。关键是你要和你的亲属写好合同由来,并签字画押,以及违反责任。一旦出问题,法院会支持。不需要公正的。追问

我和我亲属之间没有问题,因为我是让我婆婆做为原房主的委托人,问题是,这样做公证,我把钱给了原房主,房主能不能去补产权,或者单方取消公证,或者,还有其它没想到的弊端

追答

让卖家写个保证合同,并写明违约责任。如果违约,可以起诉,偷办房产证也可以推翻。

第2个回答  2013-12-07
买卖二手房,不管是全款或者是贷款,在你付完款项后必须把房产证上面的名字过的你的名字底下,至于贷款的问题只要房产证的名字倒了你名底下还愁贷不到款吗?至于公证这东西地级城市的公证处一般不管用,没有法律效率,而大城市还可以,不过还是从在风险的,因为房东必经是外地人,不是本地人,所以建议你必须不管做什么,名字必须过户到自己名字底下,如果实在不行哪怕不买这个房子也不要冒险,逼近买房不是买件衣服,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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