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同未到期提出辞职,但是又没有提前三十天。公司说要给违约金,我也怕他不发我工资我们工资是每月15号发,也就是一个半月工资!我能不能以公司上月未按时发工资为由辞职,从而得到所有工资和避免给违约金喃???谢谢!急~~~~~新公司马上就要去报到了,我想尽快了结与旧公司的纠纷!
主要是工资和违约金的问题。我能不能解释为按照劳动法第三十八条(二)。然后就可以得到所有工资并且不赔偿违约金。。公司未进行过培训,只是合同上有个工资里有保密款项,最后还有其他构件比如员工手册,公司上墙或在网站上公布的其他事情。但是我都没看到过,到时候会不会遭讹
真的吗?如果他硬是不发工资咋办?
要是等不了三十天喃?不能按照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提出随时离职吗
追答那要确定38条是否符合你的情况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