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在江苏连云港,要买房,房屋总价48万多,已经首付了15万,想用公积金贷款30万的,但是被告知公积金余额1万5,只能贷款15万,并且因为毕业超过5年了,不能自己往公积金账户存钱了。
2.请问,毕业超过五年,不能自己往公积金账户存钱,政策就是这样的吗?如果是,还差的15万用商贷合适2吗,会不会很麻烦?
3.本人不是江苏的,来自安徽。连云港住管中心还告知,因为没有联网,异地,我父母的公积金也不允许使用。但是我家的住管中心不是这样说的,他们说只要在购房合同上加上父母名字,就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协助贷款还款,很方便,它们都办过很多这种异地公积金贷款。
现在很烦恼,希望大家帮帮忙,感谢了!
连云港现在没有组合贷款,要么公积金,要么商业,只能二选一,问的是这样。真心烦。
不可以。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可以采用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不仅与公积金余额有关,还与你的公积金缴纳额,个人收入,当地公积金限额等有关。不能个人往账户里存钱,只能由单位按月统一缴纳,单位和个人各处一半的费用。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银行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
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
如购买高档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部门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是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当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向受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参考资料:组合贷款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