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参加赴美带薪实习的学生,持的J1签证,签证和DS2019表都是2011年9月15日到期。我订的9月22号的回国机票,因为走之前新东方中介说签证过期后一个月之内都可以回国,可以把这段时间用来旅游(事实上我周围的J1学生都是这样的),但我现在被我的雇主解雇了,而且现在我的DS2019快要到期,再找工作很难,我的SPONSOR可能会停止我的担保,然后勒令我提前回国。我想问,SPONSOR是否有权提前我的DS2019表截止日期?SPONSOR是否可能让移民局停止我的签证?如果我的DS2019表被提前到期,但我签证没有到期,我是否还可以在2011年9月22号,也就是按原计划回国?我现在在美国自己有工作,也有稳定住宿,也有社保卡,就是不为SPONSOR制定的机构工作而已,会让移民局停止我的签证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