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准备左转未打转向灯被后面超车套牌摩托车撞了左前侧,现摩托车驾驶员住院。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打了120送伤者去了医院,然后打了122交警电话。因为是下午6点左右了第二天又是中秋节交警队不上班。现在还没有出责任认定书。进医院后交了5000元医药费用,经检查没有内伤只有一点皮外伤。今天才第三天,伤者打电话来说没钱了医院要交钱。请问我现在该去再交医药费吗?这起事故责任会怎样划分?
有朋友跟我说可以再交警那里我担点责,这样保险可以多理赔一些。担在伤者那边又要把事情严重性他所负的责说清。是不是要双方协商好后才会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