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月告知对方,并赔偿另一方等同于一个月租金数额作为赔偿金”,现在我要提前解约,也跟二房东说了五六天了,这个月房租也才刚交了几天,二房东要求我找到他觉得合适的人租进来,他才能全额退给我押金以及本月未入住天数的租金金额,如果没有,那么一分钱都没退给我。这是合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