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朋友开车在路边等待拐弯的时候,一辆摩托车直接撞了上来,摩托车上一名女孩腿部受伤,之后,我给朋友顶包,事故责任书下来了,可是朋友的车是租的,开始让受伤的女方家里签名放车,他们不放,车最后耽搁了一个月,女方给我朋友写了3.5万的条子,保险才最后赔了,然后加维修和租金,朋友从保险里面扣了9000元,说这不该他出,让他们放车的时候他们不放,现在维修和租金这么多钱,而且是他们的原因直接撞上来的,不该他来出,女方这边就不愿意了,说自己这边受伤了,你还把钱不给够,我朋友说有女方写的3.5万的条子在保险公司,你就是告到法院,我也是给你把钱赔了,有你写的条子,女方和我朋友交涉未果,因为我是顶包的,最后直接找到我家里来了,家人一头雾水,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我朋友这边有不想给钱的意思,一是车的维修和租赁本来可以很少的,可是女方不放车,二是,怕现在要了,以后还没完没了了,,我现在苦于女方老找到我家,毕竟我是顶包的而已,责任书到现在下来都快半年了,保险也赔了,要是女方家里告到法院,这怎么解决?还有如果我说我是顶包的,现在还能不能重新认定责任人?会有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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