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嫂子结婚时就要我爸妈留下的这房子,他们是介绍的女方家说要结婚必须把这房子所有地方都给他,要不不结婚,我爸妈当时怕我哥找不到老婆所以先答应了,用一张A4白纸写父母愿意把这房子宅基地等地方给我哥所有,父母只有居住权没有使用权等还按了手印签了字,媒人也恩了手印,当时我在外面打工回到家才知道父母写了,我们是哥俩,我父母现在想把这房子分给哥俩各1半,但他们不给,拿着凭据说事,死活不给我,注,房产证还是我爸名字,也没有上民政局过户,之前都是在一起过的没分家,父母现在想分家但他们说不分,说已经答应给他们了,父母说话不管用了吗?要是现在打官司的话我父母能赢吗????谢谢求博士律师等高人指点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