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位朋友。你问的问题非常复杂。我慢慢道来
首先第一,你没说清房产证是谁的名字?鉴于他们4口之家全住一套房子,房子产权是谁的很重要。如果是老母亲的或者是这去世的男主人他父亲的?那问题就相当复杂了。
假设说,去世的是男主人,房子是他的名字,而且还是他婚前的,那就是他的个人财产。她的妻子无权继承,拆迁款也是因这旧房子拆迁而得来的,故性质一样。妻子都没有任何继承权。按继承法来看母亲A和女儿C是第一继承人。两人一人一半房产。然后老人A也去世了,如果没有进行任何遗嘱公正的话,那属于母亲A继承的那一般半产再由他的儿女继承。
对于这个问题我举个例子,男主人死亡,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房子拆迁补偿款为100万。首先排除妻子,跟妻子B无任何关系,因为跟妻子B无关系,所以自然也跟第2个丈夫D及儿子无关,母亲A和女儿C每人继承50万。母亲A死亡,如果这位男主人还有兄弟。那母亲A继承的这50万再由这兄弟继承。(前提是没进行过任何遗嘱公正)
假如这房子属于两人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话。那首先妻子B,母亲A,女儿C,都有继承权。这个问题我再给你举例子。男主人死亡,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拆迁后补助款为100万,那么首先妻子B会获得50万。然后剩下50万由老母亲A,女儿C,妻子B三人平分,平均每人16.6万,也就是说妻子B会获得100万中的66.6万元。母亲A死亡,情况和上者相同,如果男主人有兄弟,那老母亲继承的16.6万由那位兄弟继承。若无兄弟,妻子B尽到赡养义务的,也可以继承老母亲A那16.6万的遗产。因为所有这些都是在妻子B再婚之前获得的遗产,所以这属于妻子B再婚之前的个人财产。再婚后的D是无权要求分得财产的。但是妻子B与D婚后生的儿子与女儿C一样享有同等继承权。
对此我再举个例子,男主人死亡,无兄弟。房子拆迁款为90万,按刚才的一步步算。妻子首先获得45万,老人A,妻子B,女儿C平分剩下的45万,也就是每人15万。最后妻子总共会获得60万,老人获得15万,女儿15万,总计90万。 之后老人死亡,由于你们住在一起,妻子B尽了赡养义务,老人的15万再由妻子B继承,这样妻子就继承了90万中的75万,女儿为15万。
男方死后妻子B与男方D结婚,这与户口没关系的。因为是以前的房子拆迁获得的补偿款。所以90万中的75万为妻子B个人财产,D无权要求分得一分钱。之后妻子与D结婚有一男孩子。所以这75万由这个男孩子与女儿C平分继承,也就是一人37.5万元。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产写的是老人A或者老人A的老伴的名字,那样就很麻烦了。我就先给你分析到这。打了1000多个字。希望您能把问题问完整。
请您尊重每个人的辛勤劳动,您这个问题虽然没分,但我仍然打了这么多字,只为了帮你解决这个问题,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满意。也希望您能给个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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