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婚姻法下,婚前男方家出钱买一套房子,写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离婚了,女方可以分割房产吗?

如题所述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条款对你的情况不适用:
首先,您们是在婚前买的房;其次,产权登记在两个人名下,非“出资人子女名下”,所以,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于你的情况无关。
你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于男方家对你的赠与,如果未附条件,是不可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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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9
不可以,只要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子谁买的就是谁的呢,不过要是分期付款的话,离婚男方要补贴女方部分损失的
第2个回答  2011-08-19
呵呵,楼上这位基本上属于法盲级。

你说的情况,相当于男方家里购房赠与这夫妻两人(因为房产证上为二人共同共有),假如离婚,女方当然有权主张分割该房产。原则上平分。
注:你说的情况不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的特殊情况(第七条、第十条),所以无需担忧。
第3个回答  2011-08-19
新的婚姻法 就是说 谁出钱买的就谁的 没有共同的房产 你觉得会有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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