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录:1、借:应收账款 35000
贷:其他应付款 35000
2、借:银行存款 35000
贷:应收账款 35000
我有点看不太懂,还请哪位会计高手赐教。
本月在异地开了一张专用发票,是安装工程已交税收入。金额为35000元。公司要求不做入“主营业务收入”,就做成了以上分录。这样做合理吗?
我也觉得不对劲,但不做公司的收入,放哪个科目比较合适呢?请高手赐教。
追答我可不是什么高手 公司里搞这个 一般都进了其他应付款了 审计来查的时候看出来就假称是卖废品的钱放错了科目了 一般是这么写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付款
这样不就既增加了存款 又没增加收入么 不要用“应收账款”
罪过罪过 我等当会计的 只好听老板的
你这样做,其实就是拿这两笔分录简化为一笔了,差不多意思。就是不走应收账款而已。看到公司的要求就有点头痛。
追答不是一回事 不走应收账款 是因为应收账款一般是记录的应收的资产类的 而你注意没有 我的那个虽然资产增加了 却不是应收的 说到底是个借款 你不能说借的别人的钱是你的应收款吧
追问说的也是,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