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生工伤后除了社保给予的伤残补助金,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单位是否需要给医疗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所说情形,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26
解除合同时,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就业补助金我。社保基金支付一性次伤残医疗补助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26
如果该员工的工伤认定决定在2011年1月1日之后作出的话,解决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只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该员工的工伤认定决定在2011年1月1日之前作出的话,解决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要由单位承担。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第3个回答  2011-08-27
发生工伤,单位应该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医疗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标准不同,不同地区也有不同规定。即使不构成伤残,单位也有义务支付相关费用,如协调不成,可收集证据,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向法院起诉。
第4个回答  2011-08-26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医疗补助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由公司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支付规定是你们公司所在地的省劳动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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