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辞退我,但是我没有多少证据,不知道能不能得到相应赔偿?

本人今年20岁,刚毕业找的一家私人公司上班,工作近5个月后公司因为一件与工作无关的小事辞退我(当时公司经济比较困难,那段时间也常常找机会扣员工工资、拖欠工资)只发给我当月的工资,没有任何其他补偿。另外,公司自聘用我起,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过一个试用期合同,并且合同也没给我)、期间也没缴纳任何保险、平时加班也只有微少的“饭贴”,我想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没有多少证据,正规的证据只有一张辞退书,没劳动合同、考勤卡不全、工作单丢了、人证(现在离开公司了,可能比较难找到),这样的情况下我打官司能赢么?
本人与公司和谈过,他们只愿意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2000块,并且声称“不行就打官司,他们不是没有证据”,我奇怪了,合同都没签他们能有什么证据,会不会造伪证呀?
他们还说“和我的试用期合同上写的是工资1000,打官司的话我还要把多给的工资还给他们”事实是:我只有试用期2011年3月份是按1000底薪拿的,4月份因为表现好底薪涨到1300,6月份又因为完成了公司提薪标准,6月到8月都是按早底薪2000标准拿的,并且这些都没有签合同规定,请问我若仲裁输了,要不要退钱给他们?
(注:6月份工资底薪涨到2000元,我有一张“涨薪计划”名次表,上面有涨薪员工的名单,是以公司通告方式写的,但是没有盖章,请问可不可以作为证据啊?)
司我要不要打?对于这事我是第一次遇到,不大懂,怕他们到时候伪造证据反咬我一口,跪求各位懂法律的给点意见哇~~~~~

  被公司辞退,只要有基本的证据就可以申请仲裁,索要补偿,基本证据一般包括工服、工牌、银行流水、辞退证明就可以了,可以主张赔偿金、拖欠的工资、如果未签合同还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27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26
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47,48条,工作5个月只能主张;一、0.5个月双倍工资补偿;一个月代通知金补偿;2 二、第82条,主张3个月双倍工资差额,三、补缴保险。 共5个月赔偿追问

不知道交保险上面,公司需要赔多少金额,不大了解,刚毕业之前也米交过保险

追答

保险只有补缴,不可赔钱。

追问

吖??可是咱目前还小,我大想交保险

追答

保险是单位交啊

追问

个人也要补贴的列~~~~算了,不要了,这点钱算给他们了

追答

傻瓜 干嘛不要 单位缴大部分,小部分在你赔偿金里扣。

第3个回答  2011-08-26
你有辞退书可以做为和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
试用期工资要看是否低于你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了也是不合法的。而且你试用期已经结束了,试用期工资并不能做为你之后再工作时的工资标准。
如果你没违反法律 ,没给公司造成损失,单位解雇你,是要补偿的,不过你到公司不满半年,只能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你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公司不和你签订合同,第二个月起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
另外要求公司补缴保险。
没合同你的工资会参考你当地同类工作的平均工资计算。追问

公司是无故解雇,我就怕光辞退书不能作为充分证据,而且试用期合同也不在我手上,到时候公司若是说我没上那么长时间的班,我也没证据反驳哇?

追答

你辞退书上怎么写的?
公司 说你没上那么时间的班,公司也要有证据。
你只要证明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
公司说你怎么样是需要公司证明的。

追问

辞退书上就写了“依照XX劳动法规定辞退我,限什么时候交接完工作走人”这些……
其他也没说啥,我就怕手上证据不充分

追答

劳动仲裁,你要证明的是你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辞退书能证明你们的劳动关系就可以了。
公司不承认的事情,是需要公司举证的。

追问

(*^__^*) 嘻嘻……谢谢指教

追答

你要能和公司协商,或者公司已经给你的赔偿和你实际仲裁能得到的赔偿差距不大,其实是否去仲裁都可以。必竟仲裁也需要消耗不少的时间。因为我看你实际工作的时间也不长。
一共五个月,减掉一个月试期用,还要减掉一个月允许签订合同的时间,一共只有三个月。

追问

差距挺大的,不知道后3个月是按试用期底薪算还是实际所得的算,实际所得一个月2000,加起来要有8000多呢,公司只肯给2000,哎~~~~其实也不完全是给的钱多少问题,公司态度太嚣张恶劣了,好好讲话的话,2000块我也能算了

追答

那就申请仲裁呗。
反正是你能收集越多证据越好,最低限度是能证明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

追问

恩,谢谢你的意见,我决定先让劳动局的帮咱去协调,协调不好在仲裁,毕竟能大事化小也就不想太难看了

追答

你想法挺好。

追问

安安~~~人太好了米办法,狠不下心咧~~嘿嘿~

追答

是好人,呵呵

第4个回答  2011-08-26
其实打不打都可以,
打也不会输什么,多发的工资也不是你强要的,仲裁也不会让你退,伪造合同的事应该不会发生,你要你坚定没有签过字,他们不会赢的。不过是吓唬你的一种说法,从他们愿意补偿你的做法上就知道他们自己也心虚。尤其在大城市,不给上三险是件很危险的事。弄不好会把公司的名声搞臭的。
建议你别打了,才20岁,着急干事情为主,跟他们制气有什么用呀,拿2000块痛快走人算了。追问

谢谢你的意见,若是公司好好和我说,拿这2000块我也就算了,但是公司老板辞退我时的态度和方式比较恶劣,期间还或多或少有些言语恐吓,不甘心哇。。。。。好歹不争馒头也真口气的说,不想让他们觉得我怕了他们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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