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国家规范GB50666-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中的8.8.3.8条有相应的规定:
1、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比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高一个等级时,柱、墙位置梁、板高度范围内的混凝土经设计单位确认,可采用与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相同的混凝土进行浇筑;
2、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比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高两个等级及以上时,应在交界区域采取分隔措施;分隔位置应在低强度等级的构件中,且距高强度等级构件边缘不应小于500mm;
3、宜先浇筑强度等级高的混凝土,后浇带强度等级低的混凝土。
扩展资料:
浇筑的基本操作要求
(1)在混凝土浇筑工序中,应控制均匀性和密实性。多采用泵送入模,连续浇筑。当不能一次连续浇筑时,可留设施工缝或后浇带分块浇筑。
(2)混凝土运输、输送入模的过程宜连续进行,从搅拌完成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规定,且不应超过限值规定。掺早强型减水外加剂、早强剂的混凝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根据设计及施工要求,通过试验确定允许时间。
(3)混凝土浇筑的布料点宜接近浇筑位置,应采取减少混凝土下料冲击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先浇筑竖向结构构件,后浇筑水平结构构件。
2)浇筑区域结构平面有高差时,宜先浇筑低区部分再浇筑高区部分。
(4)混凝土浇筑后,在混凝土初凝前和终凝前宜分别对混凝土裸露表面进行抹面处理。
(5)结构面标差异较大处,应采取防止混凝土反涌的措施,并且宜按“先低后高”的顺序浇筑混凝土。
(6)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如必须间歇,其问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间歇的最长时间应按所用水泥品种、气温及混凝土凝结条件确定,一般超过2 h应按施工缝处理。
(7)在施工作业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布料均衡。应对模板和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混凝土浇筑应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模板内钢筋、预埋件及其定位件移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混凝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浇筑
按现行国家规范GB50666-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中的8.8.3.8条有相应的规定:
1、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比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高一个等级时,柱、墙位置梁、板高度范围内的混凝土经设计单位确认,可采用与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相同的混凝土进行浇筑;
2、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比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高两个等级及以上时,应在交界区域采取分隔措施;分隔位置应在低强度等级的构件中,且距高强度等级构件边缘不应小于500mm;
3、宜先浇筑强度等级高的混凝土,后浇带强度等级低的混凝土。
一般的设计作法:
1、梁板与柱墙混凝土等级低一个等级,一般是共同浇筑
2、二者混凝土强度差两个或以上等级,一般是采用钢丝网隔离,先浇筑柱墙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