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朝花夕拾》有感
这次暑假作业要写篇读后感,本人可能是一时头脑发昏,也可能是觉得写《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人会比较多,不好写,而《骆驼祥子》,又因为太憎恨当时社会,这本书读不下去。所以选了鲁迅老先生的《朝花夕拾》来写,谁知,读了一个下午,还是没完全读透。T-T下面就来说说我的一点点收获——
鲁迅先生自称《朝花夕拾》的10篇散文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但它既不是思古之幽情,也没有沉湎于往事的单纯回忆,既不是因为心的劳累而单纯的怀旧,也不是为了减轻创作疲劳的消遣之作。他是把他的亲身经历、感受和与现实社会的斗争相结合而创作的散文。
比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不仅仅是回忆儿童时代的经历,还写了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这篇文章先写在百草园的快乐时光,又写孩子们入了私塾,有问题不可以问,只能不知所云、极其枯燥沉闷的读着《论语》《诗经》等书。固然是写儿童教育、封建教育制度方面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可以读出当时社会的荒谬、不合理,更可以读出鲁迅先生对当时对社会的不满。
再比如《锁记》,讲一些说不上重大事件的生活图景,却极为生动、有力的表现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不做根本的变革和彻底的改造,无论做其他的什么改变,都必定以失败告终,这不也让我们读出除回忆以外,鲁迅先生当时的立场吗?
这应该可以算是《朝花夕拾》一个最为明显的特点吧!
我还发现了《朝花夕拾》中的一些特点——
一、《朝花夕拾》写人,总将他们放在一定的时代与社会背景之中,重视表现他们与社会的内在联系。
如果《藤野先生》没有写出当时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弱国,一些充满民族偏见的日本学生是如何歧视中国留学生的,那么藤野先生对中国人民的友好就不易表现出来,那么我们也就不可能看到现在这样可敬可亲的藤野先生,而作者敬重这位老师也就少了许多依据。
再比如《父亲的病》,如果没有写出当时的社会背景,那我们就读不出中医与西医的区别,也就读不出中医的荒唐可笑了。
二、《朝花夕拾》写人,总是抓住一些特征鲜明的东西,然后细细勾画。
比如三味书屋中的寿镜吾老先生,当学生大声读书时他也大声读书。鲁迅还加上了老先生读书时的尾音,不但使我们从无声的文字中听到那抑扬顿挫的声调,还使人听出他对此表示肯定的心情。后又写老先生读书时的动作:“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寥寥几笔,把老先生读书时痴迷入神的情态表现的惟妙惟肖。这段文字也不多,可见鲁迅先生水平之高,不多浪费笔墨。
再比如《藤野先生》从穿着、肖像、讲课时的神态以及对鲁迅的教诲等几个侧面,传神地描绘出一个朴实、热诚、严谨的日本学者的形象。还添加藤野先生生活和教学中富有特征的细节描写,充分表现出藤野先生简朴的生活作风、认真的教学态度。
三、鲁迅对回忆中好的方面加以赞扬。像藤野先生,他对待生活很随便,但对于教学,他很严谨,也很器重鲁迅,这可能就是鲁迅敬重他的原因吧!作者作结的文字让我们看出藤野先生给鲁迅带来的深远影响,也使作者回忆的尊师之情得以完美的抒发。
而鲁迅对于不好的方面表达了他的憎恨之情。《父亲的病》是代表作,开头讲了父亲看病的经过。在讲这个故事时,作者并没有加以评论,但我们还是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出鲁迅对这所谓的“名医”的反感,我们也可以在读这篇文章时勾画出这所谓的“名医”的可憎嘴脸:不学无术、名不副实,但善于随机应变,所以才可以一直招摇撞骗。
四、《朝花夕拾》中的每一篇散文都有鲁迅的讽刺。还是《父亲的病》是代表作(我能读懂得文章中)。在这篇文章的后半部分,鲁迅又写一位名医陈莲河开的药方的药引:蟋蟀一对,旁注小字:要原配即在一巢中。这也是讽刺了庸医的荒唐可笑,而且对封建社会的制度也进行了随手抨击。
虽说每篇都有讽刺,但手法不一样。例如《父亲的病》前半部是含蓄的讽刺,且还带些幽默,而后半部是在一段叙事后再加上少许点评。
不过,虽说每篇都有讽刺,我也能凭感觉找出有讽刺的语段,可不知是讽刺了什么,比如《狗·猫·鼠》中,说老鼠“那姿态比名人、教授还轩昂。”这不是讽刺是什么?是讽刺人吧!可为什么要扯上名人和教授呢?我理解能力实在有限,只能在以后再慢慢研究了!
这《朝花夕拾》真不愧是20年代最优秀散文集之一啊!选材包括着深广的社会历史内容,具有特别的思想,表现了鲁迅对当时社会生活的深刻认识和他那反封建的精神。鲁迅也不愧是一代文豪啊!
http://rose.blog.lifenanjing.com.cn/archives/2007/70080.html 读《骆驼样子》有感
初中就从《名著简介》中看到过《骆驼样子》的故事梗概。只是粗略地讲了他的人生足迹,连他为什么叫“骆驼样子”我都没弄出个所以然来。那时就凭着仅有的字句望文生义,觉得样子是个很傻的人,而且他的人生也写得太悲哀了。但当真正拜读过老舍先生的原作之后,才觉得一个多么生动、鲜活的形象展现在了眼前。
一本不厚的书,却写尽了样子曲折的一生:为买车而奋斗、因车被枪而受挫、带着骆驼逃跑的坚强、揽到包月生意时欣喜、凑够钱买车的激动、被敲诈洗劫的屈辱、与虎妞畸形婚姻的无奈、孩子因难产而死的失望、找到真正爱情的希望、心爱的人自杀的绝望……最终他渐渐堕落,走向消亡的深渊。
全书开篇不是直接介绍样子本人,也不是介绍“骆驼”这一绰号的来历,而是先说了说北平的洋车夫有那些派别。让人对也许自己并不熟悉的行业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也着实佩服老舍先生的观察能力。我想也只有老舍先生这种出生在旧北京大杂院中的人,成长在底层社会中,与小人物最贴近的人,才能写出这么真实、感人的文字。我非常喜欢老舍先生笔下的样子,喜欢他那种坚毅的性格,喜欢他为理想而奋斗的那份冲劲,喜欢他受到打击后从头再来而且不屈不挠的那份勇气。样子来自乡间,有着农民的那种质朴和固执,他的“实心眼”可算是把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当他认准了拉车这一行,他就成了“车迷”。总觉得贸别人的车时,他就像是被人家抽着转的陀螺,没有自己。于是一心要买上自己的车,为之达到了几乎疯狂的地步。何以见得?他凭着勤劳和坚忍,加上自己二十几岁棒小伙的身体,用了三年的时间省吃简用,终于实现了这个理想,成为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当他去买车时“手哆嗦得厉害,揣起保单,拉起车,几乎要哭出来”!更让我吃惊的是,他竟然就把买车的那天作为自己的生日,为此还破例“奢侈”了一回——在最好的饭摊上吃顿饭,来庆祝这个“双寿”,可见他把车看得跟自己的生命同等重要!看到这里,我真不知该怎么说好,心疼他为了买车把自己不当人似的拼命,又为这种朴实的想法和到现在都很难找到的坚韧毅力所感动。难道这也算傻吗?我再也不这么认为了,他只是比别人多了一份对理想的执着。
可是身处在当时中国军阀混战的社会环境中,不容他有思毫的个人幻想。虽然老实的样子认为,谣言中的战争似乎与自己不相干,他只想拉着车,每天塌实的过日子。但买车不到半年,他就在兵荒马乱中连人带车被逃兵掳走。聪明的样子在一次慌乱中逃走,并且顺手带走了和他命运相同的三只骆驼。他不分昼夜的逃,手上的缰绳从不曾松过,因为这几匹骆驼是他在世界上唯一的财产。他后来就是因此被叫做“骆驼样子”的。就当我还担心样子是否承受得住这晴天霹雳似的打击时,他没有灰心,依然倔强地从头开始,更加克己地拉车攒钱。说不难过是不现实的,但是样子除了跟刘四爷交代了一下,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抱怨过。“一两天不出一声,咬着牙,好似咬着自己的心!”可这次还没等他再买上车,所有的积蓄又被孙侦探敲诈洗劫一空,买车的梦想再次成为泡影。当他又一次拉上自己的车是以与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但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样子人财两空。连遭生活打击,加之又失去心爱的小福子,样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不再像以前一样以拉车为自豪,他厌恶拉车,厌恶劳作。生活作弄了他,他也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出卖他人换钱,样子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看着自己喜欢的人物变成如今这个下场,变成了与当初性格完全不同人,而且这种人是我打心里厌恶的,所以自然不好受,老觉得堵得慌。可是这能怪样子吗?他也曾那么的努力,那么的勤劳,可是结果呢?!如果一个人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还跟那些没努力过的人结果是一样,甚至更糟,那谁不愿意多节省节省力气呢?与其说他不挣气,还不如说他看穿了——在如此一个不和理的社会制度下,底层的劳动者就别期望有什么好日子过!当初他没命似的跑工作,拉客人时,换来的只是恶人的欺辱和掠夺,同行的白眼和闲话。他不喝酒,不吸烟,不赌博,不下白房子(低等的妓院)。连稍微好一点的茶都不喝,像样点的饭菜也不吃。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在被人枪了车去之后,在那种前途渺茫的情况下,虽然看别人“喝酒吃烟跑土窑子”时,他有想过也试试这些花钱不多但足以安慰自己的东西,但还是没敢去碰,“必须能多省一个就去多省一个,非这样不能早早买上自己的车。” 他用此来提醒自己,重新振作起来。但在其他人眼里,他就像是个怪胎一样,那么的“不要脸”,那么的“不和群”。所以在他困难的时候,连个可以陪他说知心话的人都没有。他受了连番的打击之后,直到虎妞死的时候,他还不至于到人渣的地步,只是变得合群了:不像先前那样火着心拉买卖,可也不故意偷懒;拉车过度的小心,不再跟别人来赛车以获得荣耀和称赞;吸烟卷上了瘾,烟卷盒儿一掏出来便绕着圈儿递给大家;赶上大家赌钱,不躲在一边,也过来看看,并且有时候押上一注;其他人家里若有了红白事,不像原先不懂得行人情,现在也随个“公议儿”,还亲自去吊祭或庆贺…… 自然,他在车厂里就有了朋友。“再不交个朋友,他的寂寞恐怕就不是他所能忍受的了”。我觉得要怪就只能怪当时就是这种环境,样子只能去适应,不能妄想凭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改变什么。什么精神、理想这是虚的,而现在他实实在在的是跟朋友在一起欢笑,并不感到孤独与寂寞。
他始终没有放弃幸福的机会,他出来工作时答应过小福子,那个他心爱的人。“等着吧!等我混好了,我来!一定来!”他不在意小福子是妓女的身份,相反,正因为这个,他才觉得她更可怜,更应该帮助她。况且在样子的眼里自己心中也有许多黑点,他与她正好是一对儿,谁也不高,谁也不低,像一对都有破纹,而都能盛水的罐子,正好摆在一处。于是在“孔圣人”曹先生的帮助下,他一找到份包月的顾主,并且为小福子也找好了工作时,就急忙去找她。“她,现在,就是他的命,没有她便什么也算不了一回事”他要和她同住在干净暖和的屋里,像一对小鸟似的那么快活,体面,亲热!这时,连读者我都仿佛看到了希望,似乎一切困难都不算什么,只要他们在一起。爱会让样子重拾对生活的信心,以前的一切都可以一笔勾销,从此另辟一个天地。可是给他希望的也正是把他逼向绝望和堕落的。小福子和样子一样是要强的,由于受不了白房子里的生活——上吊自杀了。我可以想象得到,样子的世界瞬间崩塌了,老天连最后一点幸福的机会也给剥夺了去。坐在小福子的坟前,样子的泪一串一串的往下落……
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壮健的,伟大的样子最终变成了一个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主义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是谁将他变成这样?是霸道的刘四爷?或是泼辣的虎妞?又或者是无赖的孙侦探?要么是一群落魄的车夫?还是这黑暗的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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