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承揽人雇用工人未进场施工就被损伤,房主需承担责任吗?

甲将自建房一层包工不包料给乙承建,乙又将此房板面包给丙负责打房盖,丙又雇佣工人抬搅拌机至该房屋点,尚未进场施,工人不小心就被抬揽拌机的架子倒下来砸伤脑部住院治疗。现在丙要求甲方赔偿,请问,甲方有义务赔偿吗?

房主不用赔偿,“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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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6
这种情况当然是房租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因为并不在施工的现场,这属于他们的个人行为,完全在承包人身上
第2个回答  2020-06-06
农村自建房时,工人受伤,房屋主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工人受伤应当由包工头,或者其他雇佣受伤工人的人承担责任。因为工人与包工头属于雇佣关系,包工头与房主属于加工承揽关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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