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成轻伤,关在看守所20多天,如果一直不承认砍人的话,能否因为证据不足被放出看守所?

哪位高人帮忙解释一下,非常着急!谢谢!

第1个回答  2011-08-30
有犯罪事实及被害人指认,是否有其他证人指认,是可以以涉嫌罪名现行羁押,后卷宗由分局案审科审核完成后移送检察院。加害方需要在看守所等待法院开庭。也可以想办法办理取保候审。但是一般取保候审是要有被害同意才可以办理。法院在宣判之前会给当事双方一次调解的机会。加害方想以证据不足被释放是不可能的。在法院开庭之前想离开看守所唯一的途径就是取保候审。因为既然已经可以给你现行羁押就说明公安机关办案没有问题,否则上级机关是不会同意的。检察院如果经过审核未批捕,公安机关会办理直诉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27
警察也不是傻的 最好早点自己坦白
第3个回答  2011-08-25
1、不是只有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才是证据,其他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刑事犯罪证据链条的,即使是零口供也一样可以定罪。
2、将人打成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最好主动完整交代犯罪事实,争取立功表现,并主动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这样依法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追问

双方打不成协议,还有其他办法吗?

追答

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话,只能尽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以获得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4个回答  2011-08-26
呵呵,不要以为公安都是废物,你不说不代表他们找不到其他证据。
第5个回答  2011-08-25
个人理解比较难。犯罪嫌疑人供述仅是证据的一种而已,其他证据如果确实充分证明犯罪事实,一样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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