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所有的正规公司来说,试用期绝对不会超过两个月的时间。而且大部分公司在前期和员工签到合同的时候,都会以两年为基础,如果是一两年签署合同,试用期不会超过三个月。如果说用人单位试用期时间过长的话,这说明这家公司它本身就有猫腻在里面。
我曾经就去过这样一家公司,他们所承诺转正后会有很高的福利政策,但是我工作了接近4个月的时间,依然没有人事部门对我的工作进行转正,试用期的工资很低,所以最后我也被迫无奈辞职,谁也不可能为几个月的工资而到劳动局进行司法协调。
这些公司其实就是在触犯法律的边缘,就是抓住大家这个心理,所以当我们遇到这些不平等对待的时候,一定要到劳动局去实名举报。
对于我们个人没有任何的影响,而且这种事情劳动局也会很乐意为我们解决,对于这些公司都会进行严厉的处罚。如果说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情都选择了自我消化,那么就是有一种助纣为虐的形态在里面。接下来还有很多个人会上当,所以当我们试用期超过两个月以后,如果人事部门没有主动做出调整,那么我们就要到行人事部门要一个说法,是否是自己工作做的不到位,还是说人事部门有所疏忽。
但是现在各级公司管理都是非常严格,如果说被人在劳动局举报侵犯员工利益,将会受到很严厉的处罚,所以一般公司不敢那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