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约尔的一般管理原理思想”
法约尔(1841-1925)法国工业家,长期担任某大公司的总经理。于1916年,法约尔发表了《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一书,提出了适用于一切组织的管理五大职能和有效管理的14条原则。由于法约尔从高层管理人员经常碰到的组织经营问题出发,对管理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因而被称为“经营管理学之父”。法约尔对管理理论的突出贡献是:从理论上概括出了一般管理的原理、要素和原则,把管理科学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使管理科学不仅在工商业界受到重视,而且对其他领域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法约尔认为,一个公司的组织经营活动,必须解决如下两个主要问题。
(1)管理的14条原则:
法约尔根据自己在大企业的管理经验,提出了组织经营的14条原则,这些原则是:
· 劳动分工。实行劳动的专门化,可提高雇员的效率,从而增加产出。
· 权责相当。管理者必须拥有权力以发布命令,但权力必须与责任相当。
· 纪律严明。雇员必须服从和尊重组织规定,领导一身作则、管理者和雇员对规章有明确理解和公平的奖惩对于保证纪律的有效性非常重要的。
· 统一指挥。一个下属人员只应接受一个上级的命令,并向这个上级汇报自己的工作。
· 统一领导。从事同种工作的任何部门应该由同一个管理者按一个统一的计划来加以领导。
· 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人和小集体的利益不能超越组织整体的利益。
· 报酬。必须给工作和服务以公平合理的报酬。
· 集权。集权的程度应该适合于该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所属环境。
· 等级层次。表现为从最高权力机构直至低层管理人员的领导系列,上下层次之间和横向部门之间应保持灵敏的信息沟通。
· 秩序。企业成员和物品都应各得其位、各得其用。
· 公平。管理者应该友善和公正地对待下属。
· 人员稳定。减少不必要的流动,以保证所属人员能很好地完成工作。
· 主动性。鼓励员工发表建议和增加执行任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 团结精神。任何分裂对企业都是非常有害的,所以要注意协作、协调、沟通、配合,甚至包括必要的妥协。
(2)为管理工作规定基本职能
· 法约尔把企业所从事的一切活动分为六类,即技术活动、商业活动、财务活动、安全活动、会计活动及管理活动。他集中分析了第六类活动,井提出了管理的五项职能:
· 计划职能。就是设计行动方案;使企业达到目标。
· 组织职能。就是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去实现目标。
· 指挥职能。即指挥下级的行动。
· 协调职能。即使组织内的资源与活动能够相互配合。
· 控制职能。就是保证实际工作与计划拟定的标准相一致。
此外,法约尔还提出了对管理者的素质和知识的要求,即管理者必须具备必要的身体素质、智力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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