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已7年多了,当时孩子留给了男方,去年他再婚我就把孩子带走了,至今也没给过孩子生活费,怎么办?

如题所述

既然孩子判给了男方,就不应该再把孩子带回来;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哦,对方不问你要抚养费就不错了。另外,你还应该要考虑过孩子的今后一系列的生活问题啊!吃饭、衣服、读书、找工作、娶老婆,买房子,你都有这些实力、条件吗?你觉得孩子跟自己生活就一定会好?如果觉得想念孩子的话,你有探视权,你可以抽空去去看看他就可以了。自己也自由、轻松;想干嘛就干嘛;不像电影、电视里的,都是虚拟的;做人要现实,心态要平正,千万不要做傻事了,你这样或者会毁了孩子的前程!如果他爸实在不行,没有人性,对孩子不问不管;到时你再向法院起诉讨要孩子也不晚啊!对吗?追问

我们分手时一把所有家产都给了他,还有两万多元钱,我是净身出去的,在这六年间孩子需要钱我也给了好多,只是不定期的也没说是生活费。2010年他要再婚,去女方家孩子没地方住,孩子也不好好学习了,于是我带走了孩子,这次回来是为了孩子中考,男方说他现在在还债,没钱给,只是负责孩子在校的一点小费用,也是一拖再拖。告他又怕影响到孩子中考,因为他们父女在同一所学校。所以困惑??

追答

搞不清,理还乱;你私自带走孩子,本身就不合常理;既然你能保证孩子比她跟爸在一起生活的好,那么就尽心去做好一个母亲的责任。不过,于情于理,既然你认为,他父亲没有能力养孩子,尚在还债,你还想在他身上获取些什么呢?就当资助他吧;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啊。做人在世也不过眨眼云烟,端正自己的心态,不必计较个人得失。重要的是怎样让孩子少些烦恼多点快乐,少些凄凉,多一点温暖吧!让自己的心眉舒展开来,开朗一些,岂不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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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3
没什么大问题。/
1.你可以找他,私下协议。如果他不肯支付的话。那你不想告他的话,你可以把他当死人,孩子爸爸以后老了,不需你孩子为他爸爸担负养老的事。
2.如果还是不行的话,你可以以小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他。18年的支付扶养费和小孩子生活费。到时他爸爸老了,孩子必要担负为他爸爸养老的事。
两个条件由你看看决定吧。
第2个回答  2011-09-03
你可以以小孩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第3个回答  2011-09-03
向他要啊..他是一定要给的,不给起诉他.
第4个回答  2011-09-08
找你前夫谈谈 实在不行就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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