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还好你没有写还款日期,否则就有可能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了。 2、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关于“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的规定,只要你现在要求他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他就必须返还,诉讼时效期间从你要求他返还之日起计算。 3、欠条和借条都无所谓,关键是要能够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4、胜算的关键在于欠条的内容及真实性,而不是是否约定了还款日期。如果你的描述全部为事实且能够充分证明的话,你就赢定了。 回答常熟交通事故:本案中,当事人已经明确说了,他是“借”5万给朋友,存在的是借款合同纠纷,而不是说原来有其他合同,提问人履行合同以后,他朋友没有履行付款义务而存在合同履行的纠纷。我的所有分析的前提都是“本案是借款纠纷而不是合同履行纠纷”我想其他回答者说“欠条没有注明归还欠款的时间,可以随时要求归还”也是这个前提,在这个前提下,这话就没错。不过还是很感谢你提供的那些批复。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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