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朋友40万,现金给他的,起诉到法院后,法官要我出示除了借条外的给付证明,我没有,案子能赢吗?

如题所述

1、还好你没有写还款日期,否则就有可能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了。 2、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关于“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的规定,只要你现在要求他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他就必须返还,诉讼时效期间从你要求他返还之日起计算。 3、欠条和借条都无所谓,关键是要能够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4、胜算的关键在于欠条的内容及真实性,而不是是否约定了还款日期。如果你的描述全部为事实且能够充分证明的话,你就赢定了。 回答常熟交通事故:本案中,当事人已经明确说了,他是“借”5万给朋友,存在的是借款合同纠纷,而不是说原来有其他合同,提问人履行合同以后,他朋友没有履行付款义务而存在合同履行的纠纷。我的所有分析的前提都是“本案是借款纠纷而不是合同履行纠纷”我想其他回答者说“欠条没有注明归还欠款的时间,可以随时要求归还”也是这个前提,在这个前提下,这话就没错。不过还是很感谢你提供的那些批复。请采纳,谢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9-05
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你没有给付,因万40万不是小数字,你可能不能赢。当然你这四十万肯定有来处等的,属实肯定能胜
第2个回答  2011-09-05
40万金额较大,法院态度慎重也是应该的,你最好能说明该债权的合法性(赌债等非法所得,合理的口头说明即可)。
对方没有相反证据否定借条,法院应当支持你的主张。
第3个回答  2011-09-05
你可以提供40万钱的来由,如从某银行取多少钱。从某人手借多少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9-05
没有给付证明就对了,说明他没有还你钱啊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