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我签劳动合同, 上面写明了工作时间是3年,3个月的试用期,但是说试用期签一次,转正之后再签一次.公司说试用期签只是为了避免将来某些人因为没签合同去劳动仲裁. 等转正之后交保险了会再和我签一次正式的, 总之不管合不合理, 我已经签了. 请问将来再签一次转正之后的合同, 我是不是应该把试用期签的合同要回来?
你好. 我现在手里有一份劳动合同, 但是公司只是在首页盖了公章, 后面甲方乙方签字的地方没盖章.这样还有效吗? 这样的话,我还用要回来公司那份吗?
公司说这是个试用期合同, 没事的. ....说等3个月后转正会再签一份. 那是不是只要转正后那份签字的地方盖章了就行了. 那就相当于试用期合同不管有没有效都没用了?
你好. 我现在手里有一份劳动合同, 但是公司只是在首页盖了公章, 后面甲方乙方签字的地方没盖章.这样还有效吗? 这样的话,我还用要回来公司那份吗?
追答合同肯定是要最后签字或盖章的,如果最后面有你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了那也有效,如果什么都没的,那要去补上的。
追问公司说这是个试用期合同, 没事的. ....说等3个月后转正会再签一份. 那是不是只要转正后那份签字的地方盖章了就行了. 那就相当于试用期合同不管有没有效都没用了?
追答不签合同万一出纠纷是你们单位承担的责任大,要双倍工资。所以你只要保存好你工作证明的相关材料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