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20)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0年6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 刘宁2020年6月12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要求,省政府对涉及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放管服”改革外商投资政...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_百 ...
4.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的“请求县级草原主管部门处理”修改为“请求村(牧)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三、青海省农机事故处理办法 1.将第十五条、第十九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将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的...
青海省部分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和修改有关条例的...
第五条修改为:“公路管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行业管理、分级负责、保障畅通的原则。 “省级、县道由县公路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养护,乡道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养护,村道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养护,专用公路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养护。” 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路边沟外缘以外的区域。省道不少于...
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在青海省的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中,法律责任的明确规定体现在第六章中。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首先,第四十四条规定,若违反本办法,而法律、法规或规章已有明确处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法律的严格执行。其次,针对工程建设单位和矿业权人,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其法律责任。如...
青海省婚假多少天2023年新规定
同时,在享受婚假的过程中,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尽可能减少给用人单位带来的不便。【法律依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条 职工结婚的,给予婚假。婚假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婚假应当在结婚当日起计算一年内休完。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厅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拟订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执行和实施。它致力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制定统一的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其次,就业是其重点任务之一。厅内负责统筹城乡就业发展...
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章 决策事项及权限
第六条明确规定,这些决策事项由省长在省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上讨论并决定。而对于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事项,由省长和副省长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相应权限进行决定。第七条强调,需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省级发展规划、计划、财政报告、工作报告等,以及地方性法规等重要事项,省政府在研究...
...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16.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和适当增加职工工资等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国家教委(91)财综字第44号) 17.关于对《青海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人事厅、财政厅、财经委<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函 (财政部(88)财综字第130号) 18.关于试行主要副食品...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方法》的决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8〕5号)精神,省政府对现行有效涉及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青海省著名...
青海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2020修订)
国家有关部门所属驻青机构依照本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作出第二条所列行政处罚,应向青海省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构),具体承办备案工作。第四条 处罚机关应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构备案,并应提交《行政处罚决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