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如何避税的问题

我是刚从事人事工作的新手,想请教以下问题:
本公司工资结构为岗位和绩效工资,公司领导要求我们避税,部门经理提出了这么个操作方式,从每个人的工资总额里提出30%走公司福利费用发放至个人,这样成了工资扣除这30%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就能降低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样操作,也就是只作70%的应发工资的工资表,再把其它30%做成福利费用,这样是否合理?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1-19
在你们公司是合理的,出发点是增加收入,少缴税。但在法律上不合法,是不诚信的表现,违反各人收入调节税有关规定,不可取。
第2个回答  2017-10-11
必须依法纳税,规范会计行为准则
第3个回答  2007-07-24
现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改成了应付职工薪酬,
第4个回答  2007-07-24
回答的比较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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