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可以扣上个月的工资吗

这个问题我是帮我朋友问的。我朋友前段时间因为对公司的不满旷了四天的工但是后来第五天去上班的时候公司也没有追究他们矿工的责任。并且双方也达成了协议并且正常工作。。。。然后过了一个星期就又旷了半天的工。这时候公司就炒他鱿鱼了还说没有工资。叫他马上走。这时候该如何面对。但是要是去告的话他完全有理由说他们前段时间旷了四天的班为借口说他们自离。再说旷班他也没有追究责任啊。要是他拿这个问题来要挟如何对待这方面。。还说这个月的工资不够扣就扣上个月的。这样合法吗。。?还是需要相关人士为我解答。主要是这工厂的待遇太低了。

不可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无故扣工资的处罚

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2、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1、员工正常出勤,没有请事假、病假,也没有因工作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除法律规定可以代扣的情形外(个税、社保、公积金等),不能扣上个月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上个月工资,违法《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100%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11-09-15
1、法律上没有“自离”这一说法;
2、我的工资经过我的劳动所得,虽说是单位还没发给我钱,但这也是我自己的!不可以随便扣的
单位的一切罚款 扣工资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他没有处罚权.

不知道他们公司的规章制度上是如何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是什么,且这种规章制度必须是公示,确定每个进入企业的员工都知道的。如果旷工四天是在该企业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那公司就可以将他解聘,但他正常的工资是一定要支付的,没有倒扣工资的说法。
另外,企业待遇太低,低于当地的工资最低标准也是不可以的,如果真是这种情况,他还可以让公司赔偿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的差额。
还有一点,他是否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他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他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知道这些能否帮得上你朋友的忙,如果有哪些地方不明白,请追加提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9-22
首先劳动法规定:
第一: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劳动者工资。工厂不可以扣除上个月工资
第二: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0%
厂子这个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去劳动部门仲裁。
再有,用人单位可以制定规章制度,如果劳动者个人原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带来了严重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劳动法给予支持。
给你出个主意:找到公司违反劳动法的地方:不按时转正,不给上保险,公司从事违法行为,用胁迫手段强迫劳动者从事危险操作
这样你的朋友可以提出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必须赔偿双倍工资!

祝你好运朋友
第4个回答  2011-09-14
正常情况企业是按月发放工资(全日制劳动合同),员工旷工单位没有及时行使管理权(扣工资),责任在单位,除非单位经过法定程序公示的规章制度有这条,否则无权追溯。有争议可经仲裁、监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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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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