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签订了一个合同,合同有一项内容是乙方若未及时支付货款,则甲方有权以该笔订单金额10%/天扣除乙方的滞纳金。现在的问题是:乙方在合同签订以前则有一笔货款未支付给甲方,直到现在也未支付。合同生效日期是2011年4月29日,合同注明是签字之日起生效。请问:这份合同能约束到签订合同以前所发生的事情吗?也就是说,合同以前乙方未付款的在法律上有被甲方扣滞纳金的风险吗?
第八条 付款期限
甲方在接收到乙方货物之日起,若未提出产品质量、数量方面异议的,若甲方连续有新订单需要制作时,须付清上批货款,若甲方一月内没有订单时,须在30日前付清已交货订单货款,若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生产现有甲方定单,并按每日以该笔订单货款10%/天的金额扣除甲方迟纳金。
上面是合同内容,现在情况是: 乙方已完交货,合同生效后 甲方就一直没有下订单给乙方生产,第八条 付款期限
甲方在接收到乙方货物之日起,若未提出产品质量、数量方面异议的,若甲方连续有新订单需要制作时,须付清上批货款,若甲方一月内没有订单时,须在30日前付清已交货订单货款,若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生产现有甲方定单,并按每日以该笔订单货款10%/天的金额扣除甲方迟纳金。
上面是合同内容,现在情况是: 乙方已完交货,合同生效后 甲方就一直没有下订单给乙方生产,甲方未付合同前的尾款。。
现在想问的是 甲方未付给乙方合同前的尾款 会不会被合同约束?
合同条款中的第八条,付款期限;
甲方在接收到乙方货物之日起,若未提出产品质量、数量方面异议的,若甲方连续有新订单需要制作时,须付清上批货款,若甲方一月内没有订单时,须在30日前付清已交货订单货款,若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生产现有甲方定单,并按每日以该笔订单货款10%/天的金额扣除甲方迟纳金。
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分界线,生效之前的货款按我上面说的办,生效之后的货款按合同的约定办。
第八条 付款期限
甲方在接收到乙方货物之日起,若未提出产品质量、数量方面异议的,若甲方连续有新订单需要制作时,须付清上批货款,若甲方一月内没有订单时,须在30日前付清已交货订单货款,若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生产现有甲方定单,并按每日以该笔订单货款10%/天的金额扣除甲方迟纳金。
上面是合同内容,现在情况是: 乙方已完交货,合同生效后 甲方就一直没有下订单给乙方生产,甲方未付合同前的尾款。
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分界线,生效之前的货款按我上面说的办,生效之后的货款按合同的约定办。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第八条 付款期限
甲方在接收到乙方货物之日起,若未提出产品质量、数量方面异议的,若甲方连续有新订单需要制作时,须付清上批货款,若甲方一月内没有订单时,须在30日前付清已交货订单货款,若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生产现有甲方定单,并按每日以该笔订单货款10%/天的金额扣除甲方迟纳金。
上面是合同内容,现在情况是: 乙方已完交货,合同生效后 甲方就一直没有下订单给乙方生产,甲方未付合同前的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