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员工自入职一个月内要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如果超出了,企业要承担什么责任?

具体劳动法第几条规定的?

劳动法中没有规定员工自入职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企业要承担责任,劳动合同法中才有规定员工自入职一个月内要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如果超出了,企业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福田政府在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每月2倍的工资。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湖南龙阳律师事务所吴有初律师友情答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9-16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09-16
说白点,如果超过时间不给你签合同,从第二月开始必须付你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第4个回答  2011-09-16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承担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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