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期利息按季度结算,每个季度结算四次,每年的3,6,9,12月的21日分别结息一次。定期到期结息,贷款短期按月结息,中长期按季,按揭贷款按贷款合同规定结息。
活期利息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数计息法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零存整取的余额是逐日递增的,因而我们不能简单地采用整存整取的计算利息的方式,只能用单利年金方式计算,公式如下:SN =A(1+R)+A(1+2R)+…+A(1+NR)=NA+1/2 N(N+1)AR
其中,A表示每期存入的本金,SN是N期后的本利和,SN又可称为单利年金终值。上式中,NA是所储蓄的本金的总额,1/2 N(N十1)AR 是所获得的利息的总数额。
零存整取有另外一种计算利息的方法,这就是定额计息法。所谓定额计息法,就是用积数法计算出每元的利息化为定额息,再以每元的定额息乘以到期结存余额,就得到利息额。每元定额息 =1/2 N(N+1)NAR÷NA=1/2(N十1)R
利率结构是指利率与期限之间的变化关系。至今在存款利率中,各种不同期限利率档次的设计基本上是按照期限原则,并考虑复利因素形成的。以中国1999年6月10日开始执行的存款利率为例,定期一年储蓄存款的利率为2.25%,定期三年储蓄存款的利率为2.79%。
若某人有一笔现金1000元,按一年期存入银行,到期后取出本息之和再存入银行,仍存一年期,到期后再取出本息,仍全数存入银行(一年期),这样,三年后的本利和如下。
第一年:本利和=1000*(1+2.25%)=1022.50(元)
第二年:本利和=1022.50*(1+2.25%)=1045.50(元)
第三年:本利和=1045.50*(1+2.25%)=1069.03(元)
按这种考虑复利因素的存款方式,三年后他可获得本金和利息1069.03元。但是,如果第一年他就以三年期存入银行,三年后得到的本利和为:
1000* (1+2.79%*3)=1083.7(元)
与第一种存款方式相比,可多获利17.02元。这就是说,银行在设计利率档次时,是充分考虑了复利因素的。确定贷款的期限利率也基本上遵循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