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证,没有户口本,开户籍证明可以吗?

如题所述

  若户口本丢失,公民是无法使用身份证办理相关的户籍证明的,户籍部门对户口本丢失的证明是不开具的,是建议本人重新办理户口本的。
  若本人是户主,那么没有户口本是可以拿本人身份证直接补办户口本之后进行办理结婚登记的;若本人不是户主,那么只能让户主带上身份证补办户口本;若因为家人不支持不给户口本结婚的情况,只能本人跟家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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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2
可以的你好!可以的,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当事人无法提交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薄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相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相关户籍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结婚登记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到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都可办理。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同时出具户口本、身份证。如果不能出具户口本,可出具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第3个回答  2012-01-25
不可以,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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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1-25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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