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要带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副证、 2B铅笔、卷笔刀、橡皮、黑色中性笔、手表,铅笔和黑色水笔。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应提前准备和检查考试必须携带的用品。如准考证、身份证件、备用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等必须物品。严禁将司法部禁止的复习资料、手机、电子通讯设备等物品带入考场。
二、开考前15分钟考生可进入考点考场,进入考点考场时应试人员应主动出示准考证,并按照要求签到,按照准考证指定的考场序号、座位号入座,将随身携带的包裹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将准考证、身份证统一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检查。
三、考试开考指令发出后,应试必须在30分钟内按照试卷、答卷提示,准确填写“姓名、考区、考点、准考证号、考场序号”等信息,并将试卷首页上的“条形码”揭下后粘贴到答卷的指定位置。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司法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