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据,侵占别国领土或别人的钱财以及重要东西,使用非法手段来获取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侵占房屋,房屋在法律中定义为财产一类,所以可以类比为侵占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这二者所说的侵占的定义都是广义的,所指的是侵犯财产,包括了盗窃、诈骗、贪污、抢夺等各种财产犯罪,还包括了侵犯财产的各种民事侵权行为、各种利用职务的行政渎职行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确切地说,它是指侵犯本人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产为特征的一种财产犯罪。
扩展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侵占的对象是什么,以及侵占罪成立的犯罪对象是否成立。如题所述中侵占房屋,房屋属于财产类,所以成立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和非法侵吞:行为人将他人业已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