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男方借钱女方不知道,离婚后男方的债务人起诉,请问这个债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如题所述

1,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追问

婚姻期间男方5月和12月借钱去赌博,1月份被抓,公安局有被抓记录,现在已协议离婚,那么这笔债务女方是否有偿还义务?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追答

1,若是非法债务,则不用归还。

追问

他借钱我不知情,什么叫非法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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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29
如果该债务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内的,也即合法的债务,那么应该是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不能以不知情为由对抗债权人。
第2个回答  2012-01-29
这个是不能算作共同债务的。
第3个回答  2012-01-29
要看该债务是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如果是则算,否则属于男方个人债务。
第4个回答  2018-10-24
没有用在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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