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孩子抚养权变更的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我是女方)

若女方在儿子18岁之间,离开MY。则儿子的抚养权、监护权由女方转移至男方,由女方支付儿子每月500元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并一次性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6万元(若届时已经产生第二条第2或第3款的情形,则扣除相应款项)。
附第二条第2或第3款:2、孩子若发生重大疾病,花费五千元以上,在抚养费之外,由男女双方平均分担。
3、孩子若侵犯他人权益,花费五千元以上,在抚养费之外,由男女双方平均分担。

我想知道我如果到时候没做到这条,是不是抚养权就一定转移给男方了?

协议有效,但有限制您人身自由的条款,从法律角度,是无效的。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追问

他现在不想跟我离婚,离婚的条款里就这一条我没法接受,但是不接受就不会跟我离。但是到时候我怎么才能证明我是被迫的呢?谢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2-13
协议有效。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对方起诉,你应当积极应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2-13
该协议约定 的内容是合法的。如果没违约了,其相应权利就发生转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第3个回答  2012-02-13
和苍狼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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