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有那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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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受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保护,人身、财产、智力成果、荣誉等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适龄未成年人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25
国际社会通常把儿童的这些权利概括为四大类,即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第2个回答  2007-10-17
权利。。。 这词很搞笑, 既然有被保护的权利,是不是也有被关禁闭的权利呢。。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未成年人享有的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是指与公民的人身不能分离的、没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享有如下人身权利:
1.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对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向有关机关控告,直至诉诸法律。
2.姓名权
未成年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由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后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未成年人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
3.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未成年人对以各种形式反映自己容貌特征的个人形象享有的专有权。其内容包括: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肖像,并有权通过对肖像的利用取得精神上、财产上的利益;经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允许他人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未成年人有权取得适当的报酬;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毁损、侮辱、玷污未成年人的肖像。
4.名誉权
名誉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名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列为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重视和保护。
5.荣誉权
荣誉权是指未成年人有接受政府、社会组织、单位对自己的表彰、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并对荣誉加以维护的权利。未成年人的荣誉权不受非法侵犯,禁止非法剥夺未成年人被授予的荣誉称号。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对于歪曲事实、造谣诽谤、恶意中伤,侵害未成年人荣誉权的行为,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
6.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的个人生活不被公众知晓,禁止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未成年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免受伤害,《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该法还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7.受抚养权
未成年人出生后有权享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抚养。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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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义务

国家法律在规定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广泛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未成年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上述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是我国宪法第53条明确规定的,每个未成年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分子,当然也应当履行这些义务。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兵役法第12条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和自愿的原则,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参军入伍。可见,部分未成年人在一定情况下也担负着服兵役,保卫祖国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未成年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部分,与其他公民一样,在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情况下,也具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权利意味着一种利益,一种获得;义务意味着一种责任,甚至是一种付出、一种牺牲。国家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规定了其享有的广泛权利并为其权利的行使创造了充分的条件,同时也要教育他们明确地意识到自己肩上所担负的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7-10-17
序言
本公约缔约国,考虑到按照《联合国宪章》所宣布的原则,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铭记联合国人民在《宪章》中重申对基本人权和人格尊严与价值的信念,并决心促成更广泛自由中的社会进步及更高的生活水平,认识到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宣言》和关于人权的两项国际公约中宣布和同意:人人有资格享受这些文书中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因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观点、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它身份等而有任何区别,回顾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宣言》中宣布: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料和帮助,深信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群体,作为家庭所有成员、特别是儿童生长和幸福的自然环境,应获得必要的保护和帮助,以充分担负起它在社区的责任,认识到为了充分而和谐地发展其个性,儿童应该在家庭环境里,在幸福、爱抚和理解的气氛中成长,考虑到儿童应该做好在社会上独立生活的准备,在《联合国宪章》宣布的理想的精神下,特别是在和平、尊严、宽容、自由、平等和团结的精神下,抚育他们成长,铭记给予儿童特殊照料的需要已在1924年《日内瓦儿童权利宣言》和在1959年11月20日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宣言》中予以申明,并且在《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特别是第23条和24条)、《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特别是第10条)以及关心儿童福利的各专门机构和国际组织的章程及有关文书中得到确认,铭记如《儿童权利宣言》所示,"儿童因身心尚未成熟,在其出生以前和以后均需要特殊的保护和照料,包括适当的法律上的保护",回顾颁布了《关于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特别是国内和国际寄养和收养办法的社会和法律原则宣言》、《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以及《在非常状态下和武装冲突中保护妇女和儿童宣言》,认识到世界各国都有生活在极端困难情况下的儿童,这些儿童需要给予特别的照顾,适当考虑每一民族的传统及文化价值对儿童的保护及和谐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国际合作对于改善每一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儿童的生活条件的重要性,兹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

第1条
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

第2条
1. 缔约国应尊重本公约所载列的权利,并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每一个儿童均享受此种权利,不因儿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观点、民族、族裔或社会出身、财产、伤残、出生或其它身份而有任何歧视。
2. 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儿童得到保护,不应该基于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家庭成员的身份、活动、所表达的观点或信仰而受到一切形式的歧视或惩罚。

第3条
1. 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由公立或私立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
2. 缔约国应承担确保儿童享有其幸福所必需的保护和照顾,考虑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任何对其负有法律责任的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为此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和行政措施。
3. 缔约国应确保负责照料或保护儿童的机构、服务部门及设施符合主管当局规定的标准,尤其是安全、卫生、工作人员数目和资格以及有效监督等方面的标准。

第4条
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和其它措施以实现本公约所允许的权利。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缔约国应根据其现有资源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并视需要在国际合作范围内采取此类措施。

第5条
缔约国应尊重父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个别地区尊重当地习俗认定的家族或社区成员、法定监护人或其他对儿童负有法律责任的人以符合儿童不同阶段接受能力的方式适当指导和帮助儿童先例本公约所允许的权利。

第6条
1. 缔约国承认每个儿童享有固有的生命权。
2. 缔约国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与发展。

第7条
1. 儿童出生后应立即登记,并有自出生之日起获得姓名的权利,有获得国籍的权利,以及尽可能知道谁是其父母并受其父母照料的权利。
2. 缔约国应确保这些权利按照本国法律及其根据有关国际文书在这一领域所做承诺予以实施,尤应注意不如此儿童即无国籍。

参考资料:行吧?

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有
法律分析: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四类,即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等基本权利。未成年人应依法平等享有这些权利,不会因为他们及其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

儿童的四大基本权利
法律分析:1、生存权;2、发展权;3、参与权;4、受保护权。法律依据:《儿童权利公约》第十条 1.按照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缔约国的义务,对于儿童或其父母要求进入或离开一缔约国以便与家人团聚的申请,缔约国应以积极的人道主义态度迅速予以办理。缔约国还应确保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致因提出这类请...

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有
法律分析:儿童具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可概括为四种,即: 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

儿童的基本权利
1、儿童的基本权利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具体解释如下:(1)生存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如学习超时,孩子睡眠不足,就是侵犯生存权;(2)发展权,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3)参与权,一切跟儿童有关的事情,都有参与的权利,大人要尊重孩子提出的合...

儿童的基本权利
1、生存权:所有儿童有存活的权利,以及有权接受可行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2、保护权:保护儿童免受歧视,免受身体及性经济剥削和虐待,免受战乱、遗弃、照料疏忽;当儿童需要时,随时提供适当的照料或康复服务。3、发展权:包括接受一切形式的教育(正规的和非正规的)教育,向儿童提供良好的道德和...

儿童权利公约四大权利
法律分析:一、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医疗保健获得权。二、儿童的受保护权:是指保护儿童受适当照料与保护,免受歧视、剥削、酷刑、虐待、遗弃或疏忽照料的权利。三、儿童的发展权:指保障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包括儿童有接受一切形式的教育(正规的和非正规的教育)的权利,以及能够...

儿童权利公约四大基本权利
法律分析:1、生存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知健康权。2、受保护权——不受危害自身发展影响的、被保护的权利。3、发展权——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4、参与权——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儿童权利公约>的决定》 第七届...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四大权利是什么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四大权利是: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生存权是指儿童拥有生命和生存的基本权利,包括享有足够的食物、住房、医疗保健等基本生活保障。这意味着国家和社会有责任确保儿童的基本生存需求得到满足,减少儿童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发展权是指儿童享有身心充分发展的权利。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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