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或因为当地特殊原因无法办理相关的权属证明,这在大部分城市及农村现阶段普遍存在,就包括一线城市这类房屋也很多。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我们来看:“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该规定也明确,拆迁方在征收前进行调查,认定处理,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该给予补偿,充分说明无证房不能直接等于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其实在2005年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就有关于无证房要考虑历史因素问题,不能“一刀切”认定违建不给补偿。
综上法律规定无证房屋并不是如拆迁人员所述就一定是违建,在做征收拆迁决定之前,相关部门就要对征收区域涉及的房屋进行摸底调查,要考虑无证房盖房的时间、建造时的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相关部门不作为等因素来综合确定相应的安置补偿方案。总的原则在建房时候并未违反法律规定,虽然没有权属证明,但是应当符合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给予补偿,而不应该区别对待。
户口影响拆迁补偿吗?城市房屋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项条例明确了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所有人,也就是在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人,如果不是房屋的所有人,就算在房屋中常年居住或者户口坐落在房屋地址中,也是不能获得补偿,因此和你的户口并没有多大关系。
但如果说原来的房子拆迁后涉及到“住房保障安置”的,通常各个地方政策中会有一些和户口相关的条例,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看一下当地的城市房屋拆迁中有没有与户口相关的补偿条例。
相比城市房屋拆迁,农村房屋拆迁则既涉及到房屋,还涉及到宅基地,而宅基地又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身份紧密相连,因此,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中,和户口还是有较大关系的。对于农村房屋拆迁户口所影响的主要是选择宅基地重建的和产权调换的,家里落户多,面积也就更大,产权调换的也是户口多可购买的安置房面积也就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