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连锁店,交税怎么交?是在公司总部统一交,还是每家店面各自交?

如题所述

如果下属连锁店都是分公司(非独立法人),且都在同城,由公司总部统一纳税。

如果部分连锁店在异地,并注册为分公司,有些地区要求地税在异地缴纳,可以缴纳后由当地税务开具纳税证明,总部这部分不用缴纳。或者总部统一缴纳后开具纳税证明,分公司也不用缴纳。

如果连锁店是子公司,都是独立法人,要分别各自纳税。但子公司转给母公司的利润,如果在当地缴纳了所得税,母公司可以免交或只缴纳税率差额(子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母公司不享受的要补齐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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