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间打架导致一方受伤住院,伤情估计在轻伤程度。警察最久可以在多长时间内给办理案件?

受伤一方被对方用铁棍打伤头部(伤口8CM左右)和手部(右手中指侧幅韧带断裂),已经做过了法医鉴定但一直没有结果。现在怀疑办案警察和对方关系较好不给办理案件,但又没有证据,所以想问一下这个案件他们最多可以拖延多长时间才给办理?

  如是构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2-03
公安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根据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2-05
马上再找法医!如果不能马上出结果,问问他们为什么?否则去上一级机关去做!
一般是受伤的人出院就可以处理的!
第3个回答  2012-02-03
去催问法医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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