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每天让工人上十二小时班,而单位给按八小时记工算不算违法?

如题所述

每日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如果没有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就违反劳动法关于休息的相关规定,即属于违法。《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按此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11小时,但是《劳动法》对于特殊情况,也做了例外处理《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即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每日工作时间可以超过11小时。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审批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出11小时的,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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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20
不管他按几个小时来记,钱给的靠谱就干,不靠谱就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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