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关于引渡法的问题

今天看电影时脑子里就有个问题~
今天看了一场罪恶的电影~电影里犯罪的人说 只要逃到没有与中国有引渡法的国家就会没事的了~是不是真的啊``
比如说 我在中国犯罪了后我逃到了没有与中国有引渡法的国家~那么这个国家是不是没有权利捉我的

有关引渡的国际、国内法律已相当成熟。一般认为,引渡的对象只能是刑事罪犯,其基本条件是“双重归罪”(即被指控的行为在两国均构成犯罪),引渡的直接后果是使被引渡者接受刑事处罚。
实践中,有几种特殊的引渡做法。一是简易引渡,即被引渡人自己提出回国。如果一个罪犯在被捕国将受到的惩处比在案发国严厉,就有可能主动提出引渡回国。二是暂时引渡。比如,某国在审理一个案子时,需要被另一个国家逮捕的人作证,可提出暂时引渡的请求,案件审理完毕后,再将罪犯送回。三是伪装引渡。这种做法是以“驱逐出境”为名,达到引渡的目的。20世纪60年代的“索布伦案”即是一例。索布伦是美国人,因犯间谍罪在美国被判长期监禁。他在上诉期间逃到以色列。以色列决定将他驱逐回美国。途经伦敦时,索布伦用刀子刺伤自己,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伤愈后,索布伦向英国法院申诉,说英美引渡条约不包括间谍罪。但英国还是将他“驱逐”回美国。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10-13
在我国引渡法中运用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但不包括一般刑事犯罪的。
第2个回答  2007-10-13
引渡法一般是指规范本国向外国引渡受该外国司法机关通缉者的法律,包括负责机关、引渡的条件、审核机关等。
从法律关系上讲,做出引渡决定的国家与被通缉者之间是行政法律关系,被引渡者可以提起对引渡决定的司法审查;而在引渡国与被引渡国之间,是纯粹的国家行为,不可以依据国内法提起司法审查。
而如果巴拿马没有引渡法,意味着该国在引渡方面具有非常大的操作空间,因为这样就没有具体的行政或者司法机关直接负责引渡事宜,也没有审查是否予以引渡的明确标准和方法,为引渡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同时被通缉者也可能以依据法律没有授权为由,提请法院撤销引渡决
第3个回答  2007-10-12
你的说法不正确!
根据我国刑法和宪法中规定在我国境内违法者逃亡境外任何国家,国际刑警组织有权利和义务将其归案!
问题就在这里,如果没有和我国签定引渡法的国家可以扣押嫌疑人而不交具嫌疑人国籍所在国!
也就是说假如A在我国犯罪逃亡B国,而B国又未与我国签引渡条约,那么A不会引渡回国,
但要说明是B国同样可审判A,
而且我国外交部也会交涉引渡!
呵呵,希望对你有益,也希望你遵纪守法!

好奇~~关于引渡法的问题
有关引渡的国际、国内法律已相当成熟。一般认为,引渡的对象只能是刑事罪犯,其基本条件是“双重归罪”(即被指控的行为在两国均构成犯罪),引渡的直接后果是使被引渡者接受刑事处罚。实践中,有几种特殊的引渡做法。一是简易引渡,即被引渡人自己提出回国。如果一个罪犯在被捕国将受到的惩处比在案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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