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的一对叔侄突然成为了一起贷款案件的被告,一个与二人素不相识的人向银行贷款九年未归还,但银行却出具了有叔侄俩签名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经过法院委托笔迹鉴定,确认了上面的签名并非这对叔侄亲笔签署。
刘某营和刘某是一对叔侄,都居住在山东省肥城市,并且都有着稳定的工作和不错的收入。
2018年3月26日,叔侄俩同时收到了一份来自肥城市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此外还收到了诉状、答辩状等相关的法律文件。看到起诉状上自己的名字前面有着“被告”二字,这叔侄俩才知道自己摊上了官司。
根据诉状显示,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起诉了一名叫亓某昌的当地农民,理由是这个亓某昌从银行贷款九年未偿还,而刘某营和刘某也是该案件的被告,原因是这叔侄俩曾经在亓某昌贷款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亓某昌的贷款提供担保。
面对起诉书,叔侄俩彻底懵了,因为这个叫亓某昌的人他们叔侄俩谁都不认识,怎么会出现为其担保、并且被起诉到法院的情况呢?
让叔侄俩更想不到的是,就在法院对该起案件立案的同时,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还向法院申请了诉讼保全,也就是依法先查封亓某昌夫妇及叔侄俩的个人财产。法院同意了银行的申请,下达了查封财产的民事裁定书。
本来贷款人就不认识,自己名下的财产还被依法查封,这让叔侄俩颇为困惑,他们赶紧委托了律师,准备应诉的材料。
山东大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化南在接受委托后也感觉到了这个案件的蹊跷,王律师在对卷宗详细拍照之后,要求自己的两位委托人辨认并核实原告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中的签名以及时间,均得到了两位委托人的否定回答,声称自己从未收到过类似文书,更不要提签字了。王律师认为这些疑点应该在开庭时就可以解开,因为只要当庭对质,就可以证实贷款人亓某昌到底认不认识刘氏叔侄。
让王律师和刘氏叔侄俩都失望的是,就在案件开庭的时候,作为贷款人的亓某昌夫妇俩根本就没有出庭,对质无从谈起。
尽管开庭时贷款人并未出庭,但王律师还是向法庭提出了笔迹鉴定的申请。
2018年7月16日,案件的主审法官通知王律师领取了《司法鉴定意见书》。根据司法鉴定机关的笔迹鉴定结论显示,银行出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刘某营和刘某的签名均不是他们本人书写。
不认识贷款人却有为其担保贷款的签名文件,这个蹊跷的贷款案件背后到底蕴藏着什么样的秘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上的签名又是怎么来的?银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文件并利用这种文件来起诉刘氏叔侄呢?
遗憾的是,在起诉状上明确标注着亓某昌的手机和住宅电话,两个号码全部都是空号。
肥城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刘镇江介绍,是肥城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的诉讼中心把案件交给他的,交来的案件材料里除了有亓某昌的贷款手续,还有刘某营及刘某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他就是根据这些材料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刘镇江称,他也试图通过亓某昌的电话联系上他本人,但也无法联系上,最终还是通过亓某昌所居住的村镇才联系上的,并送达了法院的传票和诉状等手续,但开庭时亓某昌还是没有出庭。
“不过好在亓某昌认账,承认他贷过这笔款。”刘镇江说:“法官也通知了我笔迹鉴定结果出来了,我得到结果就告诉了农村商业银行那边,这个钱不能管刘某营和刘某要了,只能管贷款人亓某昌要了。”
银行方面也了解过这个《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的来源和上面的签字到底是不是刘氏叔侄本人签署的,但遗憾的是当时经办这笔贷款的工作人员已经死亡。此外,银行贷款办公区内也没有视频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