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把学生手机砸了,算不算侵犯他人财产?

如题所述

老师把学生手机砸了是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学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采取一些管理手段,应该征得学生、家长同意。你的情况只能让老师给你恢复手机原状。
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追究刑事责任起点为2000元, 数额巨大为2万元。其法律责任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
2、若毁坏财物数额尚未达到上述限额,则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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