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拆迁,分到了一套房子,明确这套房子是我的,钱也是我出的,但是因为户口原因,只能写爷爷名字,

那百年之后,如何顺利得把这套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必须立遗嘱吗?不然就是七大姑八大姨都有份,现在全家公认是我的,但是老人百年以后就说不清了,怎么办??

对。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最高。
因此,需要立遗嘱,并且最好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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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5
您好,这个主要根据你所在当地的相关政策,从法律层面上讲,城市拆迁房的补偿依据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户口没有关系。而拆迁安置与户口有一定的关系。
但在实践中,对于房屋面积小但是人口多的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一个原则性规定,即第十八条。即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通过住房保障的形式解决居住问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05
请公证处公证一下就可以。公正说明这套房确实是谁的,其他人无权分享。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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